• 二手房赎楼贷款担保业务: 个人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对于仍在按揭中的尚未解除银行抵押的二手房产,可由我公司担保,向银行取得贷款代其完成提前还贷程序(即 “ 赎楼担保 ” ,也称 “ 赎证担保 ” 、 “ 转按揭赎楼担保 ” 等),由此帮助买卖双方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具体来讲,是指个人为了转让或购买已作为消费贷款或按揭贷款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我公司提供担保而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提前还清原消费贷款或按揭贷款的担保贷款,以便完成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过户、重新抵押登记等手续的业务。 一般分为 “ 为卖方担保赎楼 ” 和 “ 为买方按揭担保赎楼 ” 两种方式(如果买方想一次性付款,则只需由卖方申请担保赎楼)。
• 二手房委托贷款(垫资)赎楼业务: 与 “ 二手房赎楼担保业务 ” 属于同一类型业务,区别在于不需向银行担保贷款,所需赎楼程序由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完成,其特点是方便快捷,办理时间短。
• 赎楼贷款担保业务受理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 申请赎楼的房产为惠州地区商品房; ★ 拟赎楼的房产已办理房产证; ★ 买方已经落实,且买卖双方已经通过地产中介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购房协议或售房委托合同、购房委托合同; ★ 卖方原按揭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 ★ 买方已向有关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已经支付首期款 ★ 银行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买方若一次性付款,须在银行或其他中介方缴存足额购房款并冻结; ★ 客户未归还借款前,在办理房产还款、有关登记、过户等期间,房产证原件及办文回执等均由担保公司或银行人员掌握; ★ 收取楼款时,卖方同意将收楼款的账户存折、银行卡和密码交于担保公司掌握; 卖方所需赎楼贷款担保金额应小于银行承诺的二手楼按揭贷款金额与买方交纳首期款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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