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蓬勃发展
十六大以来,潍坊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考虑,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把握,着力健全完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维权四大体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问题,劳动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2年、2006年两次荣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期间获得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保障维权和劳动保障宣传等方面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百余项。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把扩大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经济建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就业再就业体系。每年将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投入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指标分解,纳入县市区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调度考核。不断加大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建设力度,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山东潍坊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实现了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就业网络贯通。现在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平台,每年可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500场次以上,提供用人需求规模达到60万人次以上,分别是2002年的2倍和4.5倍。建立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督导制度,着力破解影响政策落实的难点问题,扩大受惠对象范围,简化操作办法,提高了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效应。积极开展充分就业和谐社区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回访。把城乡统筹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探索“培训-就业-管理-保障”一条龙服务的路子。十六大以来,全市10.4万名进中心签协议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全部解决,城镇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54.0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1%左右,转移农村劳动力54.42万人。就业再就业工作受到过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
二、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
全市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继续保持收大于支的良好势头,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达到84.19万人,比2002年底增加37.59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达到28.63万人,比2002年底增加6.9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11.45万人,比2002年底增加9.0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到65.19万人,比2002年增加5.1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达到92.31万人,比2002年底增加41.71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55.09万人和43.54万人,分别比2002年增加15.09万人和24.96万人。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取得新突破
围绕建立完善多层次、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抓住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创新了培训方式,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十六大以来以来,组建了招生规模万人以上的潍坊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 “金蓝领”培训三期,共有7个工种1500人参加了培训。举办了“潍柴杯”电工、电焊工技能大赛和“清河园杯”烹饪技能大赛等多项主题活动,每年产生40名技术能手,全市共有55名选手获得了“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进一步扩大鉴定规模和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全市每年鉴定人数可达5万人,累计发证人数达20.9万人。
四、劳动保障维权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不断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十六大以来,全市共鉴证劳动合同77.2万份,审查集体合同350多户次。先后两次对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全市专职仲裁员达到58人,兼职仲裁员达到108人。积极推行“一步到庭”劳动争议办案制度,全市五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124起,按期办结率保持在95%以上。成立了劳动保障信访、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市长公开电话、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五位一体”的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初步建立起大信访格局,五年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50件。组建了潍坊市劳动保障监察处,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085户次,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53家,清退童工459人,补办用工手续15.93万人,补签劳动合同35.71万份,补办职业资格证书5.47万人,补发劳动者报酬及补偿金2.84亿元,追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4亿元,为职工清退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各种名目的非法收费1064.28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